『您好,我是來應徵的!』
『請坐。首先,我先跟您說明要當我女朋友的所需具備的職務內容:洗衣、掃地、擦地、煮飯、掃廁所、丟垃圾、洗衣服、晒衣服、整理房間、孝順我父母、把持家務,當然還有愛我、疼我、照顧我、哄我、做愛等...基本要件,您接受嗎?』
『...』

你,確定你現在應徵的工作是女朋友,而不是管家婆兼老媽子?當然在真正開始一場戀愛以前,這些都是不會被談及的問題,但當兩人相處已久,這些問題便不斷的浮現抬面,造成事端。

在對愛情產生憧景以前,在老爸老媽細說談戀愛所必需具備的基本功夫以前,天真的我們,總是在電影裡,看著帥哥美女談著戀愛,往往在如此情況下,我們對愛產生了一種嚮往,但你知道真正的愛一個人,是如何的嗎?至少,在我沒談戀愛以前,雖然是家裡得出去工作賺錢幫忙養家的人,但我老媽始終堅持有家事自己做,要把我們這些孩子抱著、疼著、喝護著,她最常說的一句話是『因為我們家窮,女兒有一天嫁出去了,我沒能給她們什麼嫁妝,所以只能希望在她們還在家、還沒嫁出去時,我可以好好疼她們、照顧她們、讓她們可以一時好命的不用把持家務。』請注意那句,還沒嫁出去時,因為女兒永遠都是家裡捧在手心的寶貝。

在開始談戀愛前,我老媽沒對我說過談戀愛當別人女朋友的必備條件,或許是我太過早熟,15歲就會蹺家跑到男友家去住,所以她來不及、也懶的說了,但我很記得,她不變的教誨,說的是『去人家家裡,吃東西要幫忙收拾碗筷、垃圾,不要讓人家說你沒家教。』那麼,好像從頭到尾都沒說過,原來當人家女朋友,還得幫人做如上的這麼多事。但為了愛情,我做!每一任男友,我都是拼了命在做好我以為是的女朋友的本分,房間亂、我掃;衣服亂、我收;吃完飯,我也一定也會幫忙整理收拾。但似乎怎麼做,好像永遠都不夠!

我不敢說自己有如同處女座那種無人可及的潔癖,至少,我家裡那間自己的房間,在一個月裡,頂多只會有1星期是混亂的,平常絕對是盡力的收拾整齊,一來是因為我家有貓,要是亂了加上被貓一玩,可是會亂上加亂;二來是愈大我愈看不慣亂七八糟,畢竟我都花錢買了櫃子、桌子等...好方便收拾房間,沒道理放錢在那空置,也不好好收拾,所以我打掃房間。

到男友家,我也一樣打掃房間,像是什麼牛頓什麼科學家的什麼不滅定律般,不管跟哪個男友在一起,一定到最後都會演變成像老媽子一樣,幫男友把屎把尿、洗衣抹地,十足十像個老媽NO. 2,久了雖然不是不想做,但也偶爾會對於男友的被寵壞的壞習慣開始挑剔。『哎,你用過的垃圾丟到垃圾筒啦!』『哎,你下班回來可不可以不要把衣服亂丟啊?』『哎,該洗的衣服拿去洗衣籃好不好?』零零總總,加一加,男男女女同居的缺點即不言而喻。

所以誰說,電影演的愛情生活一定是真實而貼切的?就像A片,始終是A片,現實裡,我們不可能老學他們那樣十八般武藝樣樣行的做愛吧!

當然以上的問題存在於你和男友已同居;或你們是半同居的狀態;又或許你不巧是個愛乾淨的潔癖人,而他正好跟你相反。所以戀愛是現實的,為了這些基本要件,我總是不斷問自己,在沒確定我是他的另一半以前,縱使兩個人已達成結婚的理念,但男尚未娶,女也尚未嫁,做這些到底是為了什麼?真的是出自於『愛』嗎?不見得吧。

剛開始,總會傻傻的認為是,那是愛,但久了之後,才發現,你以為的愛,早變成對方認為的『理所當然』,所以開始爭吵不斷,兩人因為理念不同,到最後可能走上分手一路,那這樣的愛,到底值得嗎?

在我心裡,我相信我愛他,我為他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。但我不渴望在我嫁給他以前,就成為一個老媽子,就算嫁給了他,我也希望這些是對等的、互相的,畢竟這樣的愛才能長久!單方面的付出,單方面的理所當然,對愛都是不小的殺傷力!

此外,我也認為,既便是結了婚,我也不認為女人或男人都理應成為對方的傭人!因為你娶的人叫老婆,不是叫瑪莉亞;因為你嫁的人叫老公,不叫管家。所以我記得以前看過的日劇裡,一開頭是說『因為我們彼此都有工作,所以我們說好要分擔家務。』這才是愛真正的表現吧!當然,如果你的工作是家庭主婦(夫),那就另當別論了!

這些只是我對於兩人共同生活的一些小想法,因為我真實為了打掃這一件事,和男友起了不少口角,我也慢慢才發現,我以為的都不見得是對的,對的應該是不管兩個是否有將來,都應該互相、彼此尊重,不論在什麼事情都一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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